食品销售合同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销售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销售合同1甲方(销售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以乙方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
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国家标准)。产品包装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权利及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主料,应负责包装和配送,按照乙方通知进行配送。若乙方因经营而需要增加配送量,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日内配送。
2、甲方提供的主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若因甲方提供的主料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后果;如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乙方并可视情况予以单方解除本协议。
3、甲方每次提供配料至乙方时,乙方验货无误后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4、甲方提供产品仅限于乙方位于(地址为:)门店经营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用于经营或者仿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二十万元整。
5、乙方购买产品所发生的运费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四条验收方法
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单原件及产品样品,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交付产品合格。
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负有接收义务,该义务不因质量异议而得到减免,乙方应当对接收的产品按照产品的特性和保管要求进行保管。货物风险至产品交付时转移至接收方。
第五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总价按照每次配送的数量及单价确定。
2、产品货款的结算:
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的按照以下(1)进行结算。
(1)乙方在发货前支付预付款,该款每月30日前结算一次,预付款不足的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2)货款支付方式:由乙方在提出订货时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根据订货数量和品种发货。乙方不得将现金交与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但乙方自行提货或者甲方指定送货人员收款的除外。
第六条生产技术保证及商业秘密保护
1、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自行生产的产品系采用甲方专有技术进行的生产,乙方不得对上述产品有以下行为:
(1)披露、泄露甲方配方;
(2)对甲方的配方进行任何改变;
(3)为第三方或帮助第三方模仿甲方技术;
(4)对甲方的生产技术采取分解、分析等“反向工程”技术手段的行为,或帮助第三方从事上述行为。
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专有技术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双方均不得泄露、披露或获取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一方违反该保密义务,按双方交易总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及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
3、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返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
4、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乙方中途退货,甲方有权不予接受,经甲方同意退货的,应向甲方偿付货款30%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6、乙方逾期付款的,按货款的10%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
7、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款,并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使甲方不能及时送货的,应自行承担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9、乙方应当在其店面内使用甲方产品,不得转让及转卖甲方提供的产品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食品安全
1、乙方在使用本合同约定产品过程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需将食物样品及产品样品提交至甲方处。
2、乙方使用产品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甲方食用说明操作。若因乙方操作不当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问题,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商誉、经济等损失。
3、若因产品质量等甲方原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违约金,赔偿费,保管费等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转入对方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如若
天内违约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守约方可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主料、配料款的;
(3)因乙方经营不当被媒体曝光或被行政部门给予处罚的;
(4)乙方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5)甲方不能满足乙方要求的主料供应且持续时间超过15日的;
(6)因乙方出现重大经营困难,无力继续经营的。
第十二条通知及送达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文件等,用书面形式送达,各方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甲方:乙方: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地址向另一方送达通知,视为对方已收到。
第十三条其他、
1、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 ……此处隐藏21194个字……息收集、价格费用谈判、人力支援及提供合理的广告投入建设性建议。
5、今后甲方可能对乙方市场进行广告投入的方式主要是电视广告、公交车体广告、报纸广告和城市广告牌等方面。
十一、销售费用和甲方对****的市场投入
1、甲、乙双方的商超客户转户,如果需要产生费用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调客情将该费用压缩到最低。
2、甲方的常规产品销售,甲方不提供任何促销品宣传品,基本不做广告宣传投入。
3、乙方在和客户对帐、结算过程中出现的误差或者卖场耗损或者货物丢失、商品价差、罚款等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运营费用,甲方不予以承担,任何商场扣点和年节庆费、开业费、赞助费等等商超杂费,甲方不予承担,应由乙方完全承担。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呆死帐或者以物抵货款等,甲方一概不予以承担。
6、甲方承担新商品的单品进店(条码)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7、甲方承担卖场促销人员管理费(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8、促销员的销售提成由乙方承担。
9、甲方承担促销员基本工资及试吃品和物料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10、甲方承担卖场的堆头、端架、海报费用(若费用较大,双方协商分担)。
11、促销期间的折价让利或者免费赠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承担,要求乙方在促销期间的销售毛利率(扣除商超各类结帐扣点后)不得超过5%。
12、乙方应充分发挥大型代理商的规模优势和客情优势协助甲方进行关系沟通和谈判,将需要甲方承担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压缩到最低。
13、甲方明确承诺给予乙方在每个商超的最低年促销次数(客户年促销计划表)。
14、乙方向甲方申请的促销、宣传费用投入,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费用发票,并附带详细的费用清单表,并及时将销售数据和效果评估报告上报甲方。
1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费用,必须实事求是,否则,甲方有权利拒付费用,并对乙方做出同等金额的罚款。
十二、销售任务和奖励
1、本合同签定三个月后,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乙方的年销售任务,乙方必须保障年销售任务基数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利中止和乙方的代理合同(年销售任务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在经营过程中随着乙方客户的增加和减少或者其他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出现,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任务基数额。
3、甲、乙双方的销售任务超额奖励,可以单独签定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十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主动协助乙方协调好同商超卖场的各级客情关系。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各类优秀的促销方案。
3、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有监督指导权。
4、甲方负责对促销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同时具有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的义务。
5、甲方有权利随时核查乙方的经营帐目和费用(限甲方产品)。
6、甲方有权利给乙方制定特殊时期或者情况的指导销售价格,乙方应遵照执行。
7、乙方应该对甲方的价格、销量、政策、计划方案等商业秘密,给予严格保密,否则一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者影响,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无形资产损失)。
8、乙方应该定期向甲方提供甲方产品的销售数据报表、客户档案资料。
9、乙方应该及时将市场综合信息反馈提供给甲方。
10、乙方有义务维护好甲方的市场网络和品牌基础建设。
11、乙方应该服从甲方对市场方面的统一号召及相关指导政策和规定。
12、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各项核查工作予以刁难或者不配合。
十四、违约责任的承担和处罚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事项,在本合同明确规定的处罚事项,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明确的违约处罚事项,双方可商定,但处罚金额最低限度标准为
元。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性质严重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背离甲方原则规定,不服从甲方对市场的统一运作规划管理的,甲方有权利终止该合同,收回乙方的产品代理权。
食品销售合同15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标的
1、产品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的系列产品,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第二条 交货、验收方式
乙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交货运原件,以便协助解决。否则甲方视为乙方以按要求收货。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产品的义务。
2、甲方有及时、准确的向乙方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和证件的义务。
3、乙方在保质期内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经查证后,属甲方责任的,甲方有无偿调换、退货的义务(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年销售任务为万圆,每月最低销售期间应按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进货。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或全年未完成销售任务的8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无论是乙方放弃还是甲方取缔其经销权,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产品的可持续稳定发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场的交接工作。
3、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销商品等支持的权利。
4、甲方提供不超过生产日期60天的产品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5、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业务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询经营及库存情况。
6、乙方的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提供的价格销售和跨区销售、否则取消所有返利,并取消销售甲方产品的资格。
第五条 销售要求及销售政策
1、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销售系列产品
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万元,甲方按销售额的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内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以上,甲方按销售额的返利给乙方。
4、合同有效期内销售额在万元以下则无返利。
5、所有返利都必须是在合同期满且货款结清后的次月甲方以产品兑现给乙方。